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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乌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终审宣判 当地社会秩序正重归正轨

时间:2017/1/23 20:48:58  作者:国际日报  来源:国际日报  查看:215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【国际日报 广东讯】(记者 刘斯协)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,1月16日,广东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永汉、张炳钗等9人去年在该市陆丰县乌坎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,聚众扰乱交通秩序,妨害公务,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一案进行二审宣判。汕尾中院经审理确认了海丰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的...

【国际日报 广东讯】(记者 刘斯协)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,1月16日,广东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永汉、张炳钗等9人去年在该市陆丰县乌坎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,聚众扰乱交通秩序,妨害公务,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一案进行二审宣判。

汕尾中院经审理确认了海丰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的事实,作出终审判决:魏永汉、张炳钗等6人维持原判,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10年;吴芳、庄松坤、蔡加粦3人因在二审期间有悔罪表现,予以酌情从轻处罚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、3年6个月、3年不等。

2016年12月17日,此案经汕尾中院指定管辖,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并于12月26日一审公开开庭宣判,判处魏永汉等9人有期徒刑2至10年不等,另外11名涉案人员因犯罪情节较轻,司法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或判处缓刑。

    2016年6月19日起,魏永汉、张炳钗等人以乌坎原“明星”村主任林祖恋被捕、土地纠纷等为借口,擅自组织、煽动乌坎村部分村民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共计88次,聚众扰乱交通秩序,妨害公务,并故意传播虚假信息,前后持续84天。事件导致乌坎一万多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受到破坏,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。

    2016年9月13日,当地警方对涉嫌非法集会、游行的违法犯罪骨干成员展开抓捕,先后将魏永汉、洪永忠、杨锦贞等20人缉拿归案,让乌坎村得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。

2011年,陆丰乌坎村曾因村民对村土地、财务等问题不满而引发群体事件。之后,村委会重新选举,林祖恋上台。然而,因其涉嫌在担任乌坎村党总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期间,利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职务便利,在民生工程项目发包等环节收受贿赂,林祖恋于2016年6月17日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,并采取强制措施。

    2016年9月8日、10月12日,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一审、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林祖恋受贿案,最终以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并判处林祖恋有期徒刑3年1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。

据了解,目前,乌坎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正重回正轨。村民关注的土地纠纷问题,当地政府已依法依规对权属清楚的土地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发证;林祖恋在任时期未落实到位的民生“欠账”正在一一落实;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已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选举完毕,新的村委领导班子也将在春节后依据规章制度选举产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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